马耳他是地中海上一座美丽的岛国,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许多人对马耳他充满向往,希望在这里安居乐业。近年来,随着国际间的交流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人关心马耳他是否支持双重国籍。本文将从历史沿革和现行法律的角度,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马耳他承认双重国籍,外国公民可以申请马耳他国籍。然而,获取马耳他国籍的难度较大,只有与当地居民结婚5年或者在当地工作达到10年以上的人才有资格申请。此外,外国公民还可以通过投资入籍项目(IIP)申请入籍,但该项目目前已经暂停。
在马耳他于1964年9月21日宣告独立时,马耳他国籍法并不允许双重国籍。当时,除非未成年人为了保留马耳他国籍,在18岁至19岁生日之间放弃外国国籍,否则他们将在19岁生日时失去马耳他国籍。在马耳他独立时保留任何其他外国公民身份的成年人必须在1967年9月21日前放弃该国籍。通过自愿行为获得另一公民身份的马耳他公民在获得该外国公民身份后自动丧失马耳他公民身份。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马耳他国籍法也在不断调整。1989年8月1日,马耳他公民身份立法引入了双重公民身份的概念,但仅限于:(i)出生在马耳他的人;(ii)移民到另一个成为其公民的国家的人;以及(iii)在该国移民至少六(6)年的马耳他移民。
到了2000年,马耳他对国籍法进行了重大修改。自2000年2月10日起,双重或多重国籍已成为惯例,而非例外。马耳他公民可以获得并保留外国国籍和马耳他国籍。
根据《马耳他公民法》第188条规定,“任何人既是马耳他公民,同时又是另一个国家公民是合法的。”因此,在2000年2月10日颁布的修正案之后,获得外国公民身份的马耳他公民可以保留其马耳他公民身份,而通过登记或入籍获得马耳他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也可以保留该公民身份及其外国公民身份。但是,这一规定并不会影响禁止本国国民拥有双重公民身份的外国立法。这就意味着,如果您的原籍国允许双重国籍,那么您可以在保留原籍国国籍的同时,申请并保留马耳他国籍。这一点对于许多希望在全球范围内自由行动、又不愿意放弃原籍国国籍的人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福利。
总的来说,马耳他是一个允许并鼓励双重国籍的国家。无论您是希望在马耳他安定下来,还是希望通过获得马耳他国籍来拓宽自己的全球活动空间,马耳他都能为您提供一个宽广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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